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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临床科室齐全,具有专科特色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2006年被评为了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是全市首批社会医保、农保定点医院,是丽水市心理医院、丽水市心理疾病防治中心、丽水市老年疾病防治中心、丽水市心理咨询中心、丽水市自愿戒毒中心、丽水市戒酒戒网中心、丽水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医院现有职工300余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0余名,医院技术力量雄厚,科室设置齐全,设有急诊科、内科、儿科、妇科、心理科、老年科、心身科、中医科、风湿骨病科、骨伤科、神经科、针灸推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性病、心理咨询、心理测验、化验、特检等各综合科。拥有内科病房、老年病房、心身科病房(失眠、头痛、抑郁等)、戒毒戒酒戒网病房、心理病房等八大病区,共计开放病床300张,宾馆式病房,花园式环境。医院医疗设备先进,配有全市一流的百胜du6彩超、西门子螺旋CT机、腹腔镜、电子胃镜仪、电子肠镜、DR全自动拍片系统、500mAX光机、经颅超声多普勒、大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脑电地形图、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动态血压仪、动态心电图仪、高档呼吸机、中央监护系统、中心供氧吸引系统及大型音乐治疗仪、磁场治疗仪等先进诊疗设备。近几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医学论文600多篇,多项科研成果获省市级奖励。医院在广大群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历年均有大批周边省、市及海外华侨慕名前来就诊。

  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为核心,社会效益第一”为服务宗旨,依靠科学,强化管理,不断完善,美化环境,争创一流的具有专科医疗特色的现代化三级乙等医院。

  丽水市精神疾病防治中心:1982年我市开始筹建市内唯一的一所精神疾病防治专科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1984年胜利竣工开诊,从而彻底改变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落后空白状态。经近三十年的艰苦奋斗,二院已成为技术先进、设备精良、防治并重,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司法鉴定于一体的精神疾病防治中心。中心内设六个精神疾病专科病区,有专科医生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0余人,业务娴熟,技术精湛。中心成立以来已收治各类精神障碍患者近五万余人,治疗总有效率达98%。为解除患者病痛及改善我市的精神卫生工作落后状态做出了突出的贡献。